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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构筑食安“防火墙”,撑起民利“保护伞”
时间:2021-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由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陈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得到一审判决,陈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5000元,惩罚性赔偿24000元人民币,并在签收调解书之日起十日内在黄山市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0年7、8月间,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两次抽检了被告人陈某的小吃店,并在其制作的油条中检出因添加明矾过量导致铝含量超标,两次检测结果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量的铝含量超标将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易导致胎儿发育畸形等严重疾病。区市管局将线索告知我院,我院本着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审查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督促区市管局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侦查终结后,以被告人陈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经过我院干警耐心的释法说理,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自愿认罪认罚。12月25日,我院依法对陈某涉嫌生产、销售不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提起公诉,同时提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社会和谐稳定,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只有“零容忍”。检察机关将继续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农贸市场、超市、校园周边销售的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等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销售案件办理力度,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活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坚守食品安全底线,真正让千家万户吃得放心,吃得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