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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院首用审查逮捕诉讼化听证 办理一起涉恶案件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1日上午,黄山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就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是否达到逮捕条件进行了诉讼化审查。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我院常务副检察长陈文忠主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区人大代表王小茗、区政协委员李慧娟参加听证。

  本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系黄山区某村村民小组组长,职务具有特殊性,案件在当地也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性,对社会危险性这一法定逮捕条件亦存在较大争议。为体现司法公正,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听取其意见,并充分准备后案件承办人决定召开本次听证会。

   会上,侦查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对逮捕必要性进行了阐述,辩护人围绕是否构成犯罪、杨某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发表了意见,主持人宣读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意见,随后侦查人员和辩护人展开了激烈辩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合听证过程、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进行了评议。最后,我院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各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社会危险性进行评判,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这是黄山区院首次以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审查提请逮捕案件,获得了参会各方的高度评价。侦查人员表示,审查逮捕听证给予其和辩护律师一个沟通的机会,有利于提升侦查工作水平;辩护人詹鸣则表示,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也给予律师在侦查阶段充分参与案件并发表意见的机会,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区人大代表王小茗认为,公开听证让办案过程变成释法说理、法治教育的过程,为案件相关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公开、公正的平台,让案件在辩论中愈辩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