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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发放救助金 扶危救困暖人心
时间:2019-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为了能够让司法救助申请人安心过节。元月29日上午,黄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项秋平深入刑事被害人徐某某家中,向徐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徐某某因邻居打架,好心上前劝架以免事态扩大,不幸被刀刺伤腿部,造成腿部重伤害,不能从事体力劳动,目前仍在休养期间,后续还需进一步进行康复治疗,仍需支付医疗费用。徐某某被伤害前是家中经济支柱,现因重伤不能工作,被告人仅赔偿少部分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徐某某因好心劝架受伤被评为“安徽好人”、“黄山市见义勇为先进人物”。

  黄山区检察院诉讼监督部了解到该案情况后,依职权主动提起,通过走访了解徐某某家庭情况,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安徽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经审查发现徐某某符合救助条件,及时对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因我院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有限,特向黄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配套资金,经市院研究决定,给予刑事被害人徐某某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帮助被害人徐某某度过当前的生活困境。

  为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充分运用司法救助制度扶危济困功能,黄山区院从被动申请到主动依职权,积极寻找救助线索,广泛拓展案源,主动加强向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报告工作情况,多渠道筹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018年度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发放救助金共计3万元。最大限度帮助因案致困的家庭度过难关,彰显了人文关怀,传递了法治温情,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