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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同步动态监督
时间:2015-1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环节依法实行监督。由于工作、学习、家庭、生活等原因,偶有少量的社区矫正对象须请假外出,为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防止脱管、虚管的发生,20153月来,黄山区检擦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同步动态监督。

    通过发放《社区矫正对象检察官约见卡》告知其相关权利,遇有相关疑难法律问题,可以拨打举报咨询热线电话。20153月,黄山区检察院制作了《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监督登记表》,发放到司法局(所),要求其对外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的时间、事由、地点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察机关将在日常的检察过程中进行查看。

   在日常的检察过程中,通过查看手机定位系统、电话抽查矫正对象、上门走访等形式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对存有问题的对象及时进行联系、跟踪督查。

   为最大限度的预防外出请假审批环节可能存在的权钱交易的发生,从而导致审批不严格,致使脱管、虚管,甚至是重新违法犯罪,检察机关在日常的检察过程中,注意多方了解情况,约谈矫正对象,走访其所在村(居)。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和反馈,促进社区矫正活动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