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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开庭审理 检察官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
时间:2020-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17日上午,黄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黄山风景区公安局黄山南大门派出所民警孔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黄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山风景区公安局、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60余名干警旁听了庭审全过程,接受了一次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特殊警示教育。 

  黄山区检察院指控,20187月至9月间,被告人孔某利用其公安民警的职务便利,在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办理高某媛等人组织卖淫犯罪案件期间,多次联系案件承办人,积极为高某媛争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先后收受请托人所送的现金人民币共计4.5万元,构成受贿罪。20157月至201911月间,被告人孔某在立案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滥用职权,对主办的三起刑事案件压案不起诉,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长期取保候审,违法收取保证金,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分组出示证据,举证、质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在公诉意见中,公诉人深刻剖析了孔某案成因和社会危害性,指出孔某案破坏了公安机关执法环境,败坏了司法公信力,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最后公诉人强调,基层政法部门,特别是派出所,工作在最前沿,接触最基层,一举一动代表着政府形象,一言一行在人民监督之下,理应严格自律、知法畏法、规范司法,才不致让警徽蒙尘,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经合议庭合议,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孔某犯受贿案、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