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时发现,城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游泳、垂钓等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了居民饮用水安全。经现场实地调查核实后,我院迅速立案并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人员逐一进行整改。
近日,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检察官再次深入龙门乡境内督查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督促指导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增设警示牌,明确告知违法行为应负相关法律责任,修复部分被损毁的安全围栏并延长围栏长度,在原有监控网络的基础上增设多处高清摄像头,实现24小时无死角全覆盖守护水源,有效消除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民生为上,治水为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密切与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守护好“源头活水”,持续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