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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榜样 典型引领】李倩:维护公平正义 不负使命担当
时间:2021-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李倩,女,汉族,198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度被黄山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办案能手”,2020年被黄山市检察院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2021年被黄山区妇联评为黄山区“三八红旗手”。在其带领下,黄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先后被区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区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在工作中,责任心强,勤于钻研,业务知识扎实,办案经验丰富,在案件办理中始终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近年来承办公诉、批捕案件数百件,提起的公诉案件均获有罪判决。 

  勤于学习,在大要案中锤炼本领才干 

  从一名法警成长为一名优秀公诉人,背后是无数个日夜的挑灯夜战。有新罪名判例、新司法解释出台,她总是最先去收集学习的一个,遇见新类型案件,她总是主动请缨,勇担重任。凭着对法律业务的刻苦钻研、对检察业务的无限热爱,她的法律素养不断提高,办案经验也日臻成熟。 

  “黄山孝为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云联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鸿蒙”电信诈骗案件件都是社会高度关注、案情疑难复杂的大要案,但她全部顺利办结。在办理“孝为先”案件时,面对多名犯罪嫌疑人、近130本的案件卷宗,涉及1296名被害人,涉案金额高达6500余万元的复杂案情,她加班加点、细致审查,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面对多名被害人上访压力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避免严重群体性事件发生在办理“云联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面对云联惠119级层级架构,被告人汪某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中间层级24层,发展下线层级共21层,直接发展下线人数100人,下线总人数7175人的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她始终任劳任怨,耐心梳理案件事实关系,主动与外地公检法机关沟通交流汲取经验,为案成功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该案也是全国打击“云联惠”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 

  勇于担当,在扫黑除恶中捍卫司法公正 

  作为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她先后办理了方某某等12人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蒋某某等7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案,管某某等3人寻衅滋事、妨害作证案,林某某等24人涉黑案,通过案件办理,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办理管某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反复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及时指导公安机关补充完善证据,严格甄别每一起犯罪事实,准确认定涉案罪名。在案件提起公诉后,她对涉案财产进行梳理,及时向法院送达书面财产处置意见书,为精准“打财断血”奠定基础。针对办理该案发现的问题,她及时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引起相关单位重视,及时根据建议落实整改,促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情法兼顾,在用心办案中诠释为民情怀 

  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李倩兼顾情理,做到“情理法”相统一,彰显司法人文情怀,使涉案当事人不仅感受到司法的威严,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2018年,在审查胡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时,了解到被害人对该案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案发后双方矛盾未有效化解,被害人虽经济困难,但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胡某某提出的经济赔偿,坚持要求胡某某承担刑事责任。经李倩的多次沟通协调,逐步解开了被害人的心结,最终双方在检察机关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接受了经济赔偿并向胡某某出具了谅解书。考虑到胡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在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后该案作出不起诉处理,双方当事人罢诉息访,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办案之余,李倩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带领第一检察部干警走进校园开展未成年保护宣传普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走进乡村、社区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知识宣传普及,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走进工厂、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牢记初心使命,带着信仰去履职,带着温度去办案。”这是李倩的座右铭。作为新时代青年检察官,她始终牢记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坚定履行法律监督者的神圣职责, 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