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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进企业、进乡村
时间:2021-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力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近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领检察院一部、二部有关人员分别深入汤口、永丰和新华,调研走访乡镇企业和基层村组织,回访有关案件当事人。 

  在汤口镇,调研组首先回访了一名89周岁高龄刑事案件被害人,在其家中,仔细询问了被害人的生产生活情况,结合举报线索核查工作要求,认真听取了被害人对检察官办理其案件的意见建议。随后调研组走访了翡翠谷旅游公司,向公司赠送了《民法典》《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等涉企相关法律书籍,并与公司管理人围绕队伍教育整顿、企业发展等进行了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人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在了解到该企业发展中瓶颈问题后,调研组结合专业特长,针对该企业目前现状提出了企业升级发展方向建议指导性思路。 

  在永丰乡,调研组走进永鸿文化旅游开发公司,恰逢该公司经营的太平湖峡谷漂流正在进行改造施工,并与该企业负责人一起到施工现场,针对相关改造节点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改造方案,临行前还向企业负责人赠送了涉企相关法律书籍,盯嘱企业负责人要加强自身法律学习和员工法律培训,时刻树立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意识。 

  在新华乡,调研组首先来到董家湾村委会,与乡、村两级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征求他们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并询问了当地群众有无反映检察干警的问题线索,还向乡、村两级赠送了区检察院干警编的《民法典与百姓生活百问百答》一百余份。座谈结束调研组走访了新华乡节节高笋业有限公司,现场了解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向企业负责人赠送了相关法律书籍,倾听企业负责人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交流中企业负责人还向随行的检察官咨询了企业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问题,检察官对提出的法律问题逐一作了详细的解答,并向企业负责人留下了联系方式,随时接受企业的法律咨询。 

  今后黄山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对接辖区企业和乡村,深入了解企业和乡村的司法需求,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不断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的法治环境,帮助乡村做好更广泛的法治宣传,引导基层学法、用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