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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解法结更解心结,治苗头更治源头
时间:2022-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了谭家桥镇新洪村跃公组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系林权模糊而引发,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因怀疑本组村民肖某某砍了自家山场的两棵小枫树,与肖某某发生争执,并将肖某某面部朝下按到柴火堆上进行按压,造成被害人肖某某右侧6、7根肋骨骨折。经鉴定,被害人肖某某胸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不认罪认罚,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亦表示不服。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案件检察官一方面利用讯问、询问机会做双方思想工作,一方面多次深入村组,向犯罪嫌疑人阐明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得到宽大处理的刑事政策,积极做好二人亲属思想工作,并会同公安机关、村委会人员对二人进行劝解。经过反复劝说和耐心释疑,二人心结逐渐打开,犯罪嫌疑人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积极进行赔偿,被害人表示谅解,终于促成二人刑事和解。鉴于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且已达成刑事和解,损害的社会关系已经修复,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诉决定,并到村委会进行公开宣布。犯罪嫌疑人向承办检察官鞠躬致谢,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表示认可,“邻居好,赛金宝”,二人均表态要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 

  虽然这次纠纷得以妥善处理,但是矛盾的症结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2007年全区进行林权改革时,因诸多因素,跃公组村民与村委会经过多次协商未果,以致跃公组60多户200多名村民近14年来一直没有办理林权证,山场林权一直处于模糊状态。该行为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且容易引发邻里纠纷,并进而有可能引发为刑事案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彻底解决矛盾根源,检察官多次走访新洪村两委、谭家桥镇党委政府,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督促依法解决60多户村民林权证办证难题。在沟通督促下,各部门已就林权登记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现村委会与村民已签署确认同意书,历时14年未进行的林权登记工作终于得以启动。 

  乡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黄山区检察院不断延伸办案职能,深度融入乡村社会治理,立足案件,延伸触角,不就案办案,不机械司法,而是将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当做参与社会治理的一次良机,实现“办一案,治一片”的监督规模效应,有力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