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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录音录像保障权利
时间:2022-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现在就你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听取你本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此次听取意见将全程录音录像。现在,我向你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

   2022年1月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时同步录音录像规定》,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时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听取意见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义务,详细阐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后果,将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及处理决定进行细致说明。每宣读一份材料,承办检察官都让犯罪嫌疑人“看一看”、“说一说”,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明白、不清楚的地方再让值班律师“谈一谈”“讲一讲”,使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充分发表意见。

 

  在承办检察官的指导下,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下一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结合自身实际,升级音像设备、完善工作方法、规范同录程序,将双录工作覆盖认罪认罚案件全范围,对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整理汇总,群策群力、研究改进,打造一套具有本院特色的高质量、高效率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