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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主动接受监督,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时间:2022-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提升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打造阳光检察,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近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两起案件四名涉案人员公开听证、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告、涉案款扣押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系列司法活动开展监督。


(不起诉决定书宣告送达,左二为人民监督员)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右一为人民监督员)

在上述司法活动中,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相关案情,就案件主要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就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给予肯定,认为活动开展得认真细致,整个司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透明,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权的行使开展监督,是区检察院在人民监督员监督方式上做出的持续探索和尝试。今后,区检察院将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确保案件监督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