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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以“检察蓝”护“生态绿”
时间:2023-0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安徽”,推深做实“林长+检察长”机制,提升生态类刑事案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黄山区检察院办案干警深入该区一乡镇去年发生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现场进行查看,对预防遏止破坏森林违法犯罪进行调查摸底,并对近期发出的保护林业资源的检察建议跟踪问效。

办案干警与当地乡、村干部、林业站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就当地林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现状、问题及保护措施进行了探讨,尤其对村民不申请采伐许可证就滥伐林木的原因向镇、村干部进行了解,并对当地乡政府和村委会及林业站提出了加大对村民关于森林法的宣传教育,务必使村民树牢尊法、知法、守法意识,明白“采伐必持证,无证不采伐”的道理,坚决遏止破坏森林违法犯罪的建议和要求。

当地乡、村干部和林业站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检察建议的要求,依据森林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尤其是关于凭证采伐的规定。认真履行乡镇级林长制职责,指导村级林长履职尽责。一旦发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一定及时处理并向当地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