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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一场特别的普法课——案发地的庭审
时间:2023-08-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警示作用,8月11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在犯罪地乌石镇对涉嫌俞某某、毛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现场100余名村民参加旁听。

2023年5月15日晚,被告人俞某某、毛某某携带电鱼工具到乌石镇清溪村杨家垅组西山至清溪大桥段水域进行非法电鱼,被黄山市黄山区民警当场抓获,经清点,俞某某、毛某某非法捕获鳜鱼、杂鱼等各类野生鱼类共计12.855KG。经认定,俞某某、毛某某电捕鱼方法属于禁用的方法,案发水域属于禁渔区,案发时间属于禁渔期。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充分论述,并就从非法电鱼的危害性、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等方面为在场的群众上了一场生动的普法教育课。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警示广大群众要遵纪守法,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庭审结束后,检察官们还就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为村民们进行了解答。

下一步,黄山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聚合普法力量,创新普法形式,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扩大普法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持续擦亮“检润无声”普法宣传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