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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检行·百案暖民心】邵有林:忠诚勤勉的“70”后
时间:2024-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邵有林,男,1975年出生,1998年进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历经民行、反贪、公诉等多部门,现任黄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从检二十七年,他忠诚实干,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其中多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典型案件;他业务精进,先后获评“安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黄山市优秀公诉人”“黄山区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以实际行动彰显着新时代人民检察司法为民的使命和担当。

扛起党员责任担当,用脚步丈量民生。2010年3月,根据组织安排,邵有林前往三口镇白果树村担任“第一书记”,这是他第一次接触基层“三农”工作。在驻村工作的两年里,他走访各村民组,宣讲“三农”政策,动态了解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从白果树村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居人文环境着手,围绕道路交通、饮用水保障、夜间照明等问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口开展项目支持,帮助提升改善村容村貌,得到了村民朋友的一致认可。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他主动包保了两户贫困村民,在充分了解致贫原因的基础上,他针对村民贫困原因及自身发展意愿,制定符合各户的帮扶措施,帮助申请低保救助、提供扶贫项目,帮助村民成功脱贫。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让法治浸润人心。2016年7月,邵有林换岗至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派驻黄山区看守所检察室工作,带领团队依法能动履职,从整理历年文书档案开始,到完善驻所检察工作制度、依法纠正看守所执法不规范等事项,有力维护了监管秩序稳定,工作期间,所在的驻所检察室被评定为“全国检察机关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在日常工作中,他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间,程某某、汪某某等6人为多名盗墓人员提供帮助,6人后被依法逮捕,羁押于黄山区看守所。他在发现该情况后,认为这是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线索,依职权开展了审查工作。在审查过程中,他审阅了全案证据材料、征询了办案机关的建议、听取了在押人员意见,并针对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表现情况开展了调查核实。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他认真撰写审查报告,并通过院检委会讨论,6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该案被评选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精品案件”。

抓牢理念能力建设,高质效办好案件。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2019年,邵有林来到新组建的第一检察部工作。新组建的第一检察部打破了以往的侦监、公诉监督模式,实现了监督职能上的“捕诉一体”,有效整合了办案资源,也对他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为此,他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吃透法律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工作重点、办案疑点,切实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工作能力。他经常对年轻干警说要积极能动履职,对侦查活动做好监督工作,认真审查每一份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条文,绝不让案件“带病”进入下一环节。在办理一起组织卖淫案件中,时间紧、材料多,为了吃透案情,他连续多晚挑灯夜战,认真审阅卷宗,奋力啃起“硬骨头”,针对犯罪数额与正常经营收入混同、卖淫人员频繁流转的问题,他逐卷梳理线索,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准确将卖淫人员确定至个人、犯罪数额固定,成功促成全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二十七载检察生涯、多岗位磨砺锻炼,见证了邵有林从初出茅庐到炉火纯青。新时代新征程,他将继续秉持“检察为民”初心,勇担重担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