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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21213日在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占斗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黄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 立足职能,全力维护和谐稳定

 2012年以来,我院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服务黄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为黄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2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案件4368人,批准逮捕3053人(其中纠正漏捕11人),不批准逮捕131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3142人(不含上年积存),经审查提起公诉86140人,不起诉68人,有罪判决率为100%

——突出打击危及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我们始终坚持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有效遏制了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推行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收集案件证据;实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修复社会关系;同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切实保证办案质量。通过办案,维护了黄山区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以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慎重逮捕和起诉,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加强涉检信访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信访件31件,其中举报贪污贿赂11件,初查初核8件,已移送侦查部门立案6件;控告、其他类10件,转相关部门5件,直接答复5件;申诉类10件,转民行5件,自办刑事申诉5。我院信访部门在收到信访件后,及时登记并分流到相应的科室,确保线索、信访件在受理、分流环节上不滞留、不延时;强化涉检信访工作,制定接待室日常安排制度,做到日日有领导带班、时时有接待员坐班,确保信访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建立乡镇检察联络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2012年,在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和新华乡建立两个检察联络室,聘请乡镇政法委书记兼任检察联络员,并制定了信访接待、巡访工作、定期联络、定期报告等制度。积极探索、发挥检察联络室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平台作用,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通过检察联络室进一步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维护了所在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打防结合,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我区经济建设大局的重要途径,坚持办案促进发展,执法维护稳定,努力推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2012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48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11人。通过办理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突出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今年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4人为财政、林业等重点环节、关键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3人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案件的查办,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有效化解和减少了社会矛盾,在黄山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提高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举报线索管理,注重做好举报人权益保护工作;坚持“依法、文明、公正、高效”的办案方针,严格规范侦查活动,在工作中严格执行高检院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办案安全督查员制度,确保依法、文明、公正办案。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预防关口前移,结合办案强化犯罪分析、预防建议和预防咨询工作,全年共撰写犯罪分析8篇,发出检察建议16份,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0次;加强与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等预防工作机制,随时掌握动态管理,使预防工作步入轨道,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点面结合的相互配合预防态势;加强系统预防、个案预防,派员为地税、国税、林业、供电公司等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营造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强化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我院始终突出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把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提高诉讼监督水平,增强诉讼监督实效。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2012年以来,立案监督12件,其中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7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5件;追诉漏犯2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发出检察建议4份,有效地提高了办案质量,切实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今年我们分别与黄山区公安分局和黄山风景区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联合开展“两个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并以此为契机共同建立规范公安机关适用“另案处理”和加强检察机关相关法律监督的长效机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充分履行民行检察职能,把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共受理一审民事申诉案件5件,已立案5件,其中已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决定不提请抗诉1件。上年提请抗诉1件被市院采纳抗诉,今年经市中院再审改判。出席再审法庭2次。办理市院分流二审申诉案件9件,已办结8件。上年向省院提抗的2件案件被采纳抗诉,经省高院指令市中院再审,其中1件已改判。

——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场所的监督。加强监管执法监督,及时纠正监管不规范现象,促进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管理。积极配合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安全、卫生巡查,以有效的防治安全隐患;加强监外执行监督工作,根据新颁布实施的《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制定黄山区乡镇监外考核实施办法,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微调,进一步优化结构,增设鼓励条款,加大奖励力度,最大限度的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通过参加季度评议会、联席会、电话抽查和不定期突查等方式加大对乡镇监外执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配合乡镇司法所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训诫,对存有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督促落实;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建议司法局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11月我院共书面纠正违法7件,建议收监执行2人。

四、从严治检,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检察干警从内心深处真正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创先争优意识,自觉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同时我院还结合实际丰富活动内容,针对我院青年干警日渐增多的实际情况,组织青年干警到龙门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让青年干警切身体会到老一辈革命者无私无畏的革命精神。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工作来抓,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民主生活会,做到日常事项民主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增强了班子成员的团结意识、大局意识,提高了班子把握谋划全局、推动整体发展的能力。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对干警个人修养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新刑诉法的学习培训,采取全院集中学习与部门重点学习相结合,实现全员覆盖。要求全体干警清醒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从思想认识、工作衔接、物质保障等方面为修改后的刑诉法的贯彻实施做好准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鼓励全院干警在学历教育、司法考试、业务技能上下功夫,建立青年干警AB岗制度,加强青年干警专业能力的培养锻炼,先后派出20余人次参加专项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质。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把“文化育检”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教育、引导、凝聚、塑造作用,加大对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一年来,我院共有70余篇宣传信息被检察日报、正义网、新安晚报、黄山日报等媒体采用,我院创作的群口快板《检察官礼赞》代表黄山市检察机关参加了“迎接党的十八大、纪念安徽省检察机关成立60周年”文艺调演,并获得创作奖,11月又参加了黄山市廉政文化月月演活动;9月派员参加黄山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充分展示了黄山区检察院的良好形象。通过各项活动全体人员尤其是年轻干警的思想品质和身心素质进一步得到锻炼,爱国主义和集体观念得到增强,工作热情有了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推进月活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提升干警的精气神;认真组织实施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监察,确保廉洁公正执法;深入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对检察干警履行职责、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良好的检察队伍形象。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坚持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不断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渠道。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贯彻《监督法》,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报告检察工作重要情况、重大事项。积极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主动接受关于法律监督工作的跟踪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关怀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不够、措施不实、方法不多;二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不够充分,存在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三是一些检察人员不善于从深层次分析、把握和化解矛盾,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执法办案的新要求;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等科技强检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是认真学习、深入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院2013年的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我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水平,为黄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做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把检察干警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焕发出来的热情引导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上来。

二、抓好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修改的新要求,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促进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切实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加强涉检信访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

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的案件,执法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深入开展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警示教育等工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落实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有案不移、有罪不究的监督。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加强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促进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依法进行。

六、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教育、监督与管理并重,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检察文化建设,为履行好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障。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专业人才培养纳入重要日程,提高干警素质和青年干警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室作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深化检务督察,强化效能作风

建设,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弘扬检察文化,增强文化底蕴,凝聚检察职业精神,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民意收集、研究、采纳、回应机制,注重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监督。大力加强检察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检察工作,更好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三绿三宜”现代国际旅游区和美好乡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