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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118日在黄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占斗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 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黄山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680人,批准逮捕6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0163人(其中自侦部门移送914),经审查提起公诉80143人,有罪判决率为100%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当宽则宽,能够不捕的不捕,能够不诉的不诉,注重通过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教育、感化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社会消极因素。2013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6人,不起诉1419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积极探索未成年人轻微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加强案后帮教考察,帮助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一年来,我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人,其中对3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0138月,我院还建议法院适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加强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工作,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促进了受损社会关系的修复。一年来,共办理达成和解的公诉案件1315人。坚持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制度,2013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件48件,其中举报贪污贿赂15件,控告类25件,申诉类8件。我们制定了息诉罢访工作流程表,完善信访工作流程,力争最大限度地增强息诉效果;对涉及到各业务部门的案件时,院相关业务部门均派员参与释法说理工作,重点对事实与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解释,形成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合力,做到案结事了。全年没有一例因涉检问题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现象。

二、坚持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根据市院统一部署,2013年我院高度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所办案件涉及市区行政执法机关及涉农惠民领域。一年来,我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12人(其中与祁门县院合办36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23人,通过办理案件,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万元。这些案件的查办,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

——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健全与纪检、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不断提高发现线索和突破案件的能力;认真落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律师会见制度,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及审录分离制度,推进规范文明办案,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机统一

——注重效果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以确保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安全为目标, 认真开展涉农资金领域专项预防活动,筑起了一道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的“防火墙”;针对行业性、领域性、多发易发性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和规律,通过案例分析开展预防调查等方式不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广泛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先后在国税、工商等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国家公务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抵制腐败、预防犯罪的能力;不断提升预防咨询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社会效果,积极开展预防咨询60余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0余次,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我院还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开展廉政教育、促进社会管理,以警示教育、检察建议等方式,不断延伸预防阵地,强化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2013年以来我院共立案监督18件,其中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0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发现并及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5人;2013年我院还建立了不批准逮捕案件跟踪制度,对不批准逮捕案件实行同步监督,对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保障人权;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无逮捕必要的,则建议侦查机关改变强制措施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加强刑事审判活动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着重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中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等问题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1人,目前该案二审已开庭。依据新民诉法做好民行检察监督工作,2012年提请抗诉,在2013年再审的案件2件,其中1件已调解改变原结果;2013年审查终结上一年结存的二审申诉案件6件,其中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该件已被省检察院采纳抗诉;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均依法说明理由,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受理2013年民事申诉案件3件,经审查,提请抗诉1件,终止审查1件,正在办理1件;出席再审法庭2次,依法支持抗诉并对人民法院的再审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4月底对留所在押人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确保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余刑在3个月以上的一律不得留所服刑;强化对出、入监的监督,建议看守所不断改善在押人员的生活条件,定期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和心理辅导,加强对违规在押人员的批评教育,维护监区的安全、稳定;加强监外执行监督,通过审前评估备案审查、上门走访、查阅资料、电话抽查、约谈、参加季度评议会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监督,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最大限度避免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则建议司法局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013年共建议收监,执行原判刑罚7人,已获有关部门支持并将5人及时收监,还有2人正在办理收监程序。

四、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形象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龙头工作来抓,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自觉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党组议事程序,规范决策执行、督查机制,打造紧密团结、严于律己、务实创新的领导班子。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统领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革命传统教育和多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干警进一步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确保检察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

——强化业务素质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引导干警形成崇尚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提升队伍的理论、实践能力。通过开展专题研讨、AB岗制度等形式,搭建学习平台,激发全体干警的学习主动性,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2013年,我院民行科科长邓六发承办的案件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评选中被评为优秀案件,该同志作为承办人受到最高检民行厅的通报表彰,并进入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办案骨干人才库”。

——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逐步形成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管理模式,狠抓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突出把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作为我院反腐倡廉工作的中心去谋划,下大力气整治作风不实、纪律不严、效率不高、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行检务督察制度,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检察干警履行职责、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良好的检察队伍形象。同时我院还注重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全年共有200余篇反映检察工作情况的稿件分别被检察日报、安徽日报、黄山日报及人民网、正义网等媒体采用。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3年我院被评为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被市检察院向省检察院推荐作为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备选单位,一名干警受到最高检表彰,多人受到市区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相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距离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司法公正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亟待解决;三是检察基础设施及信息化的水平与新形势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打算

我院2014年的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提高守护社会平安、维护公平正义能力,为黄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更加注重围绕大局,切实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个中心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突出打击重点,坚决维护黄山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

二、更加注重反腐倡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优化整合侦查资源,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全面转变侦查观念和侦查模式,充分运用技术侦查手段,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重视安全文明办案,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同时不断探索新的预防途径和举措,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更加注重诉讼监督,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健全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坚持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规范监督行为,改进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正。

四、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提高检察干警整体素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活动的开展与解决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干警中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及“四风”问题;坚持教育、监督与管理并重,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为履行好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障;强化机制创新,善于运用底线思维、换位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把专业人才培养纳入重要日程,提高干警素质和青年干警工作能力;弘扬检察文化,增强文化底蕴,凝聚检察职业精神,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更加注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经常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监督。大力加强检察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更有效地监督检察工作,更有力地支持检察工作。

六、更加注重自身监督,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深入开展案件集中管理工作,通过案件评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强案件质量分析,对实体、程序、工作效率和执法效果进行重点督察,强化全方位案件管理体系构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法档案、检务督察、职务犯罪案件监察等内部监督机制相衔接,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七、更加注重探索司法权力科学运行机制。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司法体制的改革做好准备,并在检察权运行机制的科学合理、检务公开、检察权的监督机制及检察干警的素质提升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实效,为黄山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