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
时间:2018-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情况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实行财政拨付的经费管理方式,是黄山区一级预算单位,我院内设职能部门15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局、监所科、控申科、民行科、技术科、纪检组、法警大队、计财科、案管办。共有编制47人,现有在编在岗人员44人,退休人员12人,聘用人员5人。公务用车改革后,仅保留执法执勤用车7辆,实有执法执勤用车7辆。

三、2017年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确保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质量不下降;

3、着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力争我院诉讼监督特色成效明显增强;

4、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核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团结和谐的检察队伍;

5、强化执法办案基本保障,促进执法规范化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黄山区检察院2017年度可支配收入535.39万元,全部由公共预算拨款安排535.39万元,支出预算535.39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41.7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93.6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专项业务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419.07万元,占78.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6万元,占10.62%;医疗卫生支出16.63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42.83万元,占8.00%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0.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公开统计口径为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1231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661.13万元,较上年增加87.58万元,其中,通用及专用设备226.5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34.58万元。
   
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7,为执法执勤用车,2017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四)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7年黄山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重大专项编制绩效目标,共有0个项目
  
(五)信息化项目情况 
   2017年黄山区财政局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有0个。

六、名词解释

1、中期财政规划:根据本部门十三五规划,黄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2019年三年滚动预算167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91.64(年度基本支出金额*3.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80.8(年度项目支出金额*3)万元。

2、盘活存量资金: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黄山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盘活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即上年部门决算财政决算结余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方式: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ahhsqjcy@126.com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25.35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7.8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5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3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0.55万元,下降2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减少0.05万元,下降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0.5万元,下降37.5%。附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6年“三公”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35.9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7.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

       公务用车购置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7没有安排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7.85万元,接待共1900人,215批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视察调研和检查指导、市委工作部署、外市考察交流以及基层业务往来等公务活动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

 

联系方式: 0559-8509898      联系人:尹雪琴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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