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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
时间:2018-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七、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八、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九、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信息化项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黄山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黄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为一级机构,履行检察6项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组成,编制47人,目前在职44人。退休12人,聘用4人。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检察院预算包括检察院本级预算。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刑事检察方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诉讼监督方面:着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力争我院诉讼监督特色成效明显增强;

(三)队伍建设方面: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核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团结和谐的检察队伍;

(四)综合业务方面:强化执法办案基本保障,促进执法规范化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二部分 黄山区人民检察2018年部门预算表

 

1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74.57 

()一般公共服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外交

 

三、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国防

 

四、其他收入

 

()公共安全

450.49 

     事业收入

 

()教育

 

     经营收入

 

()科学技术

 

     上级补助收入

 

()文化体育与传媒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

59.45 

     其他

 

()医疗卫生支出

17.86 

 

 

()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78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574.57  

本年支出合计

 574.57 

上年结余收入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574.57  

支出总计

574.57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上年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50.49

 

450.49

 

 

 

 

 

 

 

 

 

 20404

检察

450.49

 

450.49

 

 

 

 

 

 

 

 

 

 2040401

    行政运行

373.09

 

373.09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7.4

 

77.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9.45

 

59.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9.45

 

59.4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96

 

1.9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7.48

 

57.4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86

 

17.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86

 

17.8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86

 

17.8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6.78

 

46.7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6.78

 

46.7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6.78

 

46.78

 

 

 

 

 

 

 

 

 

合计

574.57

 

574.57

 

 

 

 

 

 

 

 

 

注:本表反映部门各项收入预算情况。

 

 

 

 

 

 

 

 

 

 

 

  表3: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部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50.49

360.09

90.4

20404

  检察

450.49

360.09

90.4

2040401

     行政运行

373.09

360.09

13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7.4

 

77.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9.45

59.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9.45

59.4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96

1.9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7.48

57.4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86

17.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86

17.8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86

17.8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6.78

46.7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6.78

46.7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6.78

46.78

 

合计

574.57

484.17

90.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各项支出预算情况。

 

 

 

4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上年结转

 

一、本年支出

574.57

574.57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般公共服务

 

 

 

 

 

 ()外交

 

 

 

 

 

 ()国防

 

 

 

 

 

()公共安全

450.49

450.49

 

 

 

 ()教育

 

 

 

二、本年收入

574.57

 ()科学技术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74.57

 ()文化体育与传媒

 

 

 

    经常收入预算拨款

511.17

 ()社会保障和就业

59.45

59.45

 

    国库管理非税收入

63.4

 ()医疗卫生支出

17.86

17.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78

46.78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二、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574.57

支出总计

574.57

574.57

 

注:本表反映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5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50.49

360.09

90.4

20404

  检察

450.49

360.09

90.4

2040401

  行政运行

373.09

360.09

13

2040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7.4

 

77.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9.45

59.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9.45

59.4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96

1.96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7.48

57.48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86

17.8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7.86

17.8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7.86

17.8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6.78

46.7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6.78

46.7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6.78

46.78

 

合计

574.57

574.5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情况。

 

             

 

 表6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03.64

 30101

  基本工资

165.68

 30102

  津贴补贴

143.68

 30103

  奖金

13.81

 30104

  社保保障缴费

77.07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1.80

 30229

  福利费

0.24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1.5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8.74

 30302

  退休费

0.07

 30305

  生活补助

1.89

 30311

  住房公积金

46.78

合计

484.1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7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部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全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

 

 

 

 

21208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

 

 

 

 

合计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部门也要公开此表,并说明:“**(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8

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部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301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2230101

   厂办大集体改革支出

 

 

 

 

2230102

“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2230103

   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补助支出

 

 

 

 

……

 

 

 

 

 

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的部门也要公开此表,并说明:“**(部门、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9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25.35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7.8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7.5

        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三部分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区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4.57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可支配收入574.57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574.57万元,收支平衡。按预算单位分:其中本级收支预算574.57万元,无二级机构。按收支结构分:其中基本支出484.1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90.4万元,用于完成本部门特定的工作任务等。

二、关于区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4.5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9.1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类)支出450.49万元,占78.4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45万元,占10.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86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46.78万元,占8.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73.0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1.42万元,增长8.42%。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工资增加。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77.4万元,同2017年执行数相同,无增减变动情况。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9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4.89万元,下降2800.51%。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起行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工资由区人社局统一发放,不再纳入部门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7.4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57.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新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7.8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23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医疗保险基数变大。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6.7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95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公积金基数变大。

三、关于区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   关于区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7.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7.8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动情况。

五、关于区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区检察院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区检察院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区检察院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关于区检察院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574.57万元,支出总预算574.57万元,收支平衡。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八、关于区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18年收入预算574.5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57万元,占100%2017年收入预算增加39.18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工资增加,导致行政运行支出增加

九、关于区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检察院2018年支出预算574.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17万元,占84.27%;项目支出90.4万元,占15.7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1.8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5.53%,比2017年预算增加0.1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行政级别晋升,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导致行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基本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公开统计口径不含人员经费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检察院2018年政府采购主要从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列支,未单独编制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区检察院购买服务事项0项,预算金额0.00万元。(具体见下表)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公开表

项目名称(部门及二级机构)

申报单位

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项目的主要内容

项目的购买方式

承接主体

合同金额

分年度资金安排

合同期限

项目预期绩效评价效果

项目实施步骤与计划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区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0辆。购置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信息化项目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有0个,5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有0个,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项目有0个。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

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运行监控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具体见下表)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

部门(单位)名称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

年度主要 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任务1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90.4 

 90.4

 

任务2

 维持和保证正常办公和机关事务运转

 484.17

484.17 

 

金额合计

574.57 

574.57 

 

年度总体 目标

目标1:维持和保证正常办公和机关事务运转。

目标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目标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目标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目标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目标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分值设定(100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维持和保障正常办公和机关事务运转

 保证日常办公正常运转

10 

指标2: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案件

 15

指标3:机关党建、文明创建、目标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等

提升机关综合工作和服务中心工作水平

 5

成本指标

指标1:维持和保障正常办公和机关事务运转

预算480.17万元

10 

指标2: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预算 90.4万元

15

指标2:机关党建、文明创建、目标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等

预算  4 万元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保障日常办公正常运转

 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10 

指标2:实现办案更规范、更便捷

 提高办案效率

10 

指标3:提高社会公众对检察职能的履行满意度

 提高办案质量

5 

指标4:更好服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配合区委工作

5 

指标5:机关党建工作更加完善

 实现机关党建规范化

5 

指标6:机关效能得到提高

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服务对象、市政府目标考核满意度

满意(或不满意)

满意 

                   

 

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公开表

项目类别名称(单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项目概述

立项依据

实施主体

实施周期

年度预算资金安排(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绩效目标

 

短期 

       长期

项目短期效益

项目工作量完成量情况

生态效益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黄山区检察院

 

 

 

 

 

 

 

 

 

 

 

 

    项目1

 

 

 

 

 

 

 

 

 

 

 

 

    项目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类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其他检察支出(项)等指政府维护公共安全检察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 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