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安徽扫黑除恶最新动态(5月19日)
时间:2019-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对我省开展督导以来,在中央督导组的精准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下,全省各地持续加大“办案”“打伞”“断财”“治乱”力度,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


一、阜阳临泉田永杰等人涉黑案被提起公诉 

   5月16日,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以田永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提起公诉。这起由阜阳市公安局领办的涉黑案件,涉及12个罪名、19名犯罪嫌疑人、20余起犯罪活动。 

   临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田永杰,人称“田市长”,兄弟、侄子及亲属众多。在临泉县关庙镇和相邻鲖城镇,田永杰凭借宗族势力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的参加,逞强斗狠、欺压群众,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以宗族关系为纽带,在多次的犯罪活动中,约定俗成“小事家人上,大事鲖城人上”的犯罪形式,形成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田永杰及其次子被告人田盼盼(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伙同他人曾于2001年杀害他人未被处死刑,使当地群众产生畏惧心理。该组织成立以来,通过插手民间纠纷、非法经营客运站点、垄断当地售砖市场、聚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干扰基层政权的选举、聚众赌博、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手段,残害当地群众多达数十人,其中用向受害人口面部和身上泼抹粪便的手段残害多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以田永杰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临泉县关庙镇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二、淮南董宝、张东东等9人涉黑案被提起公诉

   5月15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董宝、张东东等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提起公诉。 

   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7年初以来,吴明哲、任路、沈丹丹(此三人现在逃,另案处理)、董宝、张东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淮南时代汽车金融公司”的名义,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以车辆抵押贷款为主、少量“空放”现金贷款业务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系统严密,职责明确,分工细致,设置了“大老板”“小老板”“货前老总”“货后老总”等职位。吴明哲、任路为“大老板”,负责全面管理;张东东为“小老板”,负责贷款业务及日常管理等,沈丹丹为公司“货前老总”负责公司日常事务、办理货款、管理公司账目等;董宝为“贷后老总”,主要负责公司人员扩充、管理及债务催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田万民、武军等人实施放贷宣传、接待借款人、家访、暴力催收、扣车、谈判等具体事宜。 

   该组织对外虚假宣传“低息”“不押车”“当日放款”等内容,吸引被害人前来公司办理车辆抵押贷款。以GPS安装费、家访费、服务费、保证金、首期利息等名义收取虚高费用,欺骗被害人签订高额利息的借款合同,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的资金流水处置被害人车辆,采用到被害人家堵锁眼、滋扰其亲友、高音喇叭喊话、拉横幅、纠缠、哄闹、聚众造势、到人民法院虚假诉讼等手段威胁、滋扰、恐吓借款人及其近亲属,有组织的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20余起,攫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其中涉嫌诈骗金额29.8余万元,涉嫌敲诈勒索金额20余万元。 

   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董宝、张东东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田万民等7人系积极参加者,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遂依法向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淮南闻根弟、吴多义等人涉恶案被提起公诉

   5月15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闫根弟等1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闫根弟、吴多义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在淮河流域淮南段禁采区内非法采砂共计14760吨,共计价值623800元,涉嫌非法采矿罪。武剑、倪士磊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河砂是闫根弟等人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仍从闫根弟等人处购买河砂并转售获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其中,闫根弟、吴多义等8人组成非法采砂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私挖滥采河砂的犯罪行为,破坏了淮河流域整体生态环境,破坏河道原有形态,对河床及堤防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对淮河沿岸生态及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恶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四、合肥张俊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提起公诉

   5月16日,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4项罪名的被告人张俊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4月,被告人张俊与他人合伙注册成立安徽全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餐饮投资管理。从当年5月份开始,张俊开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开展非法放贷业务。为达到快速敛财的目的,张俊以经营的公司为依托,先后纠集被告人张彬等人担任业务员、贷后催收员,逐步形成了以张俊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虚增债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转单平账、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软硬兼施“索债”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实施“套路贷”诈骗,并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五、淮南凤台张家红、郑兆勇被批捕

   5月16日,由淮南市凤台县公安局提请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张家红、郑兆勇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职务侵占罪案,经审查,凤台县检察院于5月16日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文字整理:袁中锋;编辑:杨茂婷)(转自长安皖韵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