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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亮检行·百案暖民心】用法用心守护“春苗”成长
时间:2023-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件背景

苗苗自幼父母离异,并患有癫痫,父母离异后长期与奶奶徐某某共同生活。2022年7月,因徐某某要前往浙江谋生,遂将苗苗交还给苗苗的父亲陈某某抚养。陈某某将苗苗接回家共同居住,在共同生活期间,陈某某以各种琐事为由,多次对幼女苗苗实施虐待。社区干部和社区民警曾上门教育,要陈某某合法合理教育子女,但是陈某某不仅没有悔改收敛,反而更为凶狠地虐待苗苗。直到2022年10月,民警接警后将家中受伤独处的苗苗解救出来,经鉴定,苗苗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另查明,2021年1月,陈某某利用给其父亲支付医疗费之便,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从其母亲徐某某银行卡转出18000元用于归还赌债。2022年8月,陈某某盗走其母亲一对黄金耳环出售获利。2022年10月18日公安机关以虐待罪、盗窃罪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将陈某某刑事拘留,同年12月2日公安机关将陈某某移送审查起诉。

那么检察院是如何帮助苗苗远离伤害的呢?

2022年10月18日,黄山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获知陈某某虐待案后,当日前往公安机关进一步了解案情,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及时搜集和固定相关证据。2023年1月2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以虐待罪、盗窃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2023年1月31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以虐待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3000元。

案件办结以后,检察院又为苗苗申请多方救助......

黄山区检察院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发现,苗苗的老师及时将苗苗受到不法侵害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为苗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更好地落实,区检察院召集多家单位,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就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开展座谈交流,突出强调特殊岗位人员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此案中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老师进行表彰奖励,开创了安徽省强制报告表彰制度的先河,建立了强制报告奖惩并举新机制,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和认可。

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与苗苗所在社区干部、学校老师取得联系,了解到苗苗主要依靠奶奶微薄的养老金和零工收入,生活较为窘迫。2023年2月,区检察院党支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向全院党员干部发起爱心倡议书,短短数天,收到了全院37名检察干警的捐款3700元,并上门送到苗苗奶奶手中。区检察院控申部门也为苗苗申请到3.2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主动对接民政、教育、妇联等单位和社会团体,通报苗苗的案件情况,积极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新模式,得到了相关单位的一致响应。经对接,区民政局为苗苗发放了7000余元补助;区教育局成立了苗苗关爱小组,对其学习和心理状况予以特别关注,并免除苗苗在校延时服务等费用;团区委计划在寒暑假组织青年志愿者给苗苗做课业辅导;所在社区组织有心理咨询师资质人员对苗苗进行心理辅导;妇联、关工委、红十字会等单位也计划对苗苗开展有针对性的救助和帮扶。

案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情较为简单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但在办案履职过程中黄山区检察院践行“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我管促都管的勇气联合多方力量,探索以“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新模式,推动全社会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向大众传播了黄山区检察院“浦溪河畔,共护春苗”的未检品牌理念。

案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情较为简单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但在办案履职过程中黄山区检察院践行“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我管促都管的勇气联合多方力量,探索以“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新模式,推动全社会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向大众传播了黄山区检察院“浦溪河畔,共护春苗”的未检品牌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