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联合打击洗钱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黄山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黄山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有关反洗钱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积极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严厉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活动。
强化提前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该院以《黄山市打击治理洗钱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实施方案》为抓手,统筹办案力量、提前部署谋划,确保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关于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和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干警对于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反洗钱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
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打击合力。该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依托市、区两级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税务局等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积极构建横向协作治理机制,做到关口前移,提前介入会商,协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打牢案件的法律和证据基础。
更新办案理念,全面展开排查。该院干警及时更新办案理念,严格执行反洗钱犯罪“一案双查制度”,从“自洗钱”和“他洗钱”两个角度全面排查洗钱犯罪线索,准确认定各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经摸排,在办理的受贿案中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层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后,及时监督办理,依法打击,并追缴犯罪所得120万元。
注重宣传教育,强化源头治理。该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结合办理的黄山区首例洗钱犯罪案件撰写宣传信息,加强反洗钱及打击上游犯罪的宣传引导,提升群众的反洗钱意识。
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新思路、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经济金融安全稳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