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伴随着一声法槌敲响。6月7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协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在黄山市首家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黄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向被告人宣读权利义务告知书、依法展开讯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办理环节。检察机关从受理到提起公诉不超过三个小时,黄山区法院当日即开庭审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通过公检法三家高效联动,大大缩短了办案期限,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快速高效办结案件。
下一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的协作配合,以“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集中快速流转,助推构建轻罪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体系,切实提升轻罪案件办案质效,助推检察办案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