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管理,筑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防线。9月30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黄山区司法局、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共同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

会上,黄山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的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了重申,并对矫正对象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外出;二是配合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随身携带定位手机并保持24小时畅通。同时,列举了缓刑期间拒绝监管、无假私自外出、不思悔改多次违规等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帮助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剖析了犯罪原因、犯罪危害及犯罪后果,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性,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知敬畏、明底线、惜自由,以实际行动证明矫正的决心,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此次活动为在矫社区矫正对象拧紧了“安全阀”,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下一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合作联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